商丘夏邑电流仪器仪表检定机构
商丘市提供仪表校验服务,贴合格证,并出具证书报告。服务区域包括商丘市、梁园区、睢阳区、永城市、民权县、睢县、宁陵县、柘城县、虞城县、夏邑县、商丘市。
梁园区仪表校验范围包括:
压力表、压差表、压力变送器、压力释放阀、温度变送器、温度表、温湿度表、流量表、电流表、电压表、真空表、转速表、表面热电阻、温度显示仪、酸度表、三杯风向风速表、风量表、接地电阻表、万用表、兆欧表、功率表、直流低电阻表等等。
睢阳区仪表校验时长:
1个工作日
永城市仪表校验周期:
两年、一年、半年
民权县仪表校验依据:
电流表、电压表、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JJG124
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、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JJG52
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JJG205
电接点玻璃水银温度计检定规程JJG131
温度变送器校准规范JJF1183
实验用平板硫化机校准规范 JJF(石化)015
建筑门窗保温性能检测装置校准规范 JJF(浙)1181
蒸汽灭菌器 温度、压力校准规范 JJF(浙) 1120
药品强光稳定性试验箱校准规范 JJF(苏)245
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校准规范 JJF1107
温度开关温度参数校准规范 JJF 1632
凝点测定仪校准规范 GT/SCF 38
石油产品倾点浊点测定仪校准规范 JJF1869
睢县仪表校验参数:
压力、温度、湿度、电阻、功率、电流、电压、风速、流速、风量
宁陵县仪表校验方式:
邮寄或上门检测
柘城县仪表校验费用:
依据仪表的量程、度等级、测量范围、型号规格、数量而定
虞城县仪表校验资质:
CNAS或者CMA
夏邑县仪表校验用途:
可用于ISO外审、验厂、审厂
商丘市仪表校验标签:
一块仪表一张合格证一份报告
商丘市地址: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西路与昆仑路交叉口东南角
民权县地址:商丘市民权县北关镇民荷路东
宁陵县地址:商丘市宁陵县赵村乡赵村街三叉路口南50米路东
夏邑县地址: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府前社区
永城市地址: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演集镇欧亚路与雪枫路交叉口北100米
虞城县地址: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虞营路西侧路
1 检定证书 ( 或检定结果通知书)
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,检定结论为 “合格”时出具的证书名称为 “检定证书”,当检定结论为 “不合格” 时,出具证书名称为“检定结果通知书”。国家质检总局为规范检定证书的格式及内容,在 2005 年 10 月 31 日印发了国质检量函[2005]861 号 《关于印发新版 〈检定证书〉和 〈检定结果通知书〉封面格式式样的通知》,对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封面格式和填写做了说明。另外每一种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应符合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。检定证书封面内容一般应包括: 证书编号、页号和总页数; 发出证书的单位名称; 委托方或申请方单位名称; 被检计量器具名称、型号规格、制造厂、出厂编号; 检定结论 ( 应填写 “合格”或在 “合格”前冠以准确度等级); 检定、核验、主管人员签名; 检定日期、有效期至。检定证书的内页应该包括如下内容: 每页的页号和总页数; 本次检定的原始记录号、本次检定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名称及编号;本次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、型号、编号、检定或仪器仪表校准证书号 ( 有效期) 、技术特性; 检定的地点; 检定时的环境条件; 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的结论和数据; 如果检定过程中对被检定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,应注明经过调修,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检定结果;检定证书内容表达结束,应有结束标志。当检定结论为 “不合格”或 “见检定结果”,只给出检定日期,不给有效期,在检定结果中应指出不合格项。
2 校准证书
凡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,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部分,或依据其他经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,出具的证书名称为 “校准证书”( 或 “校准报告”) 。仪器仪表校准证书一般应包含以下信息: 证书编号、原始记录号、页号和总页数、发出证书单位的名称地址、委托方的名称地址; 被校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名称、型号规格、制造厂、出厂编号; 校准、核验、批准人员签名; 被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; 校准日期、本次仪器仪表校准依据的校准方法文件名称及编号; 本次校准的原始记录号; 本次校准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、型号、编号、检定或仪器仪表校准证书号 ( 有效期) 、技术特性; 校准的地点; 仪器仪表校准时的环境条件; 校准方法文件规定的校准项目的结果数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; 如果仪器仪表校准过程中对被校准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,应注明经过调修,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仪器仪表校准结果; 关于校准间隔,如果是计量标准器具的溯源性校准,应按照计量校准规范规定给出校准间隔。一般仪器仪表校准证书上不给出仪器仪表校准间隔的建议。当顾客有要求时,也可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校准间隔。仪器仪表校准证书内容表达结束,应有结束标志。
3 型式评价报告或检验、检测报告
( 1) 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试验后,应依据 JJF1015—2014 《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》附录 A 的要求,出具 “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”。
( 2) 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,依据JJF1070—2005 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》的 “附录 J: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格式”,出具 “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”。
( 3) 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时,依据 JJF 1261—2017 《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》的要求出具检测报告。